三明一中2012年校务公开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闽委办[2010]117号) (以下称《暂行办法》)和省公开办《关于开展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闽公开办[2011]2号) (以下称《实施方案》),根据明教监〔2012〕16号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校务公开工作,提高实效性,根据省市有关办事公开会议精神和部署,现制定三明一中2012年校务公开工作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我校校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省纪委九届二次和市纪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依照《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学、民主管理”的办学理念,深入推进和规范校务公开工作,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和广大教职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校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为落实市教育发展纲要、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管理,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围绕加强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和教育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的要求,坚持依法公开,全面真实、及时便民、注重实效和有利监督原则。
三、工作任务
(一)组织学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校务公开属于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范畴,实施校务公开有利化解矛盾,凝聚民心、民力、民智,实现公平、公开、公正,对于加强学校党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学校民主政治建设以及加强和改善党群关系,发挥重要作用。我校将组织教师职工深入学习《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充分认识实施校务公开已经提高到执法的层面,要从促进教育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上依法推进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二)健全校务公开组织机构。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纪检监察、工会组织协调、监督,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积极参与” 工作运行机制,及时调整充实我校校务公开工作机构,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充实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及监督小组人员,建立校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校务公开工作小组要明确工作职责,准确把握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校务公开监督小组依法督促本校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建设并对校务公开全过程实施监督,整理各方面对校务公开工作的相关意见、建议和受理投诉。学校将通过公示栏公开和网络公开等形式公布校务公开组织机构的名称、负责人、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箱等,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三)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的内容、形式与程序。
1.校务公开的内容。我校将社会普遍关心的、涉及教职员工、家长学生利益的事项,以及将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产生腐败的环节,以及可能对教育发展和本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作为公开重点内容。校务公开的重点内容主要有:(1)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规划及实施方案、重大问题的决策;(2)教师招聘、干部聘任、晋级晋职、选先评优事项;(3)学校事业费预决算、财务收支情况;(4)大宗物资采购事项和学校基建(含小额工程)招投标情况;(5)教育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6)招生考试事项;(7)学校领导班子廉洁自律情况;(8)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保送生、特长生、代办费、奖学金、家庭贫困学生减免学杂费等有关事项;(9)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其他事项。
2.校务公开形式。校务公开形式总的要求是多样、简便、实用。我校将通过教代会、教职工大会、行政会、党政工联席会、民主党派座谈会、家长会、学生大会等会议形式公开,也将通过网上校务公开栏和固定校内、校外公开栏以文件形式发布;也将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形式和意见箱、热线电话、举报电话等沟通形式面向社会公开。
我校将坚持校务公开及时性和经常性。校务公开在时间上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经常性的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的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的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重大决策内容应当决策过程全程公开。
3.校务公开程序。我校将进一步完善和充实校务公开的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制度,按照提出“初审、审核、公开、反馈、整改、建档”七项程序开展办事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校务公开程序。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在自该信息形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校务公开内容公布后,持续公开的时间不少于15日;属于长期公开内容,将长期公开。我校也将根据《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教职工(群众)意见反馈机制,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将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将自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的,经校务公开工作组负责人同意后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将根据校务公开目录编制,做好校务公开文字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并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保管工作。
四、监督考核。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将加强日常监督,每半年开展一次重点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监督小组将收集教职员工和家长、学生对校务公开工作意见,并向校长和校务公开工作小组反馈,学校领导对监督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将于30日内予以答复或者说明。
我校把校务公开工作纳入推进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范畴,纳入到政风行风评议、绩效考核和文明学校创建考评内容,定期进行考核评估。
福建省三明第一中学
201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