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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一中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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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11-05 16:30 三明一中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和我市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我校郑重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严格依法治教 按照《教育法》、《义务教育法》、《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教育法律和法规以及《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依法治教,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规范教育收费 严格执行《福建省教育收费规程(试行)》,严格执行清理规范后的新学年收费项目和标准,规范教辅材料征订和使用工作,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推进“价格服务进校园”工作,规范教育收费票据的使用和管理。 三、严格考试管理 认真做好考试命题管理和安全保密工作,加强考场现代化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坚持和完善考试巡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真查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 四、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坚持招生“六公开”规定,切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工作程序、咨询服务及申诉渠道、录取结果、重大事项查处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五、深化办事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办事公开暂行办法》和《三明市校务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扎实推进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及时向社会及师生员工公开学校政务及学校事务。 六、加强效能建设 认真落实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否定报备、首问首接责任、一次性告知、绩效考评、失职责任追究、行政告诫等效能建设八项制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优化发展环境。 七、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福建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积极建设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关爱学生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严禁组织有偿补课,严禁在职教师参与办班有偿家教,对在职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兼职问题作进一步规范,树立教育行业的良好形象。 八、加强监督检查 畅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0598-8337048),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监督,认真受理教育收费、招生考试等投诉和违纪违法举报,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