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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一中2012年政风行风整改情况的汇报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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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2-11-05 16:37 三明一中2012年政风行风整改情况的汇报 按照市教育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前阶段我校行风评议中自查出的、家长问卷调查反馈回来和社会各界反映的行风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地进行整改,逐条逐项抓好落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现结合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局监察室的要求,将我校2012年政风行风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问题 针对个别教师师德师风差,不堪为人师表;有的教师本职工作敷衍了事;有的教师不尊重学生人格,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受利益驱动,少数教师暗示或鼓励学生参加课外有偿家教;有的教师教学观念落后,不重视学生德育,不能适应新课程改革要求的问题。学校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制定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有关规定,使学校教师师德师风有明显好转。 (1)、强化学习,加强教育。学校以提升延伸“168”党建机制活动为契机,组织教职工学习政治理论、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心理健康等内容,使广大教职工不断更新拓展知识,提高自身素质,自觉遵纪守法,做到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开展干部教育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政治理论、党纪政纪、法律法规、教育政策、现代教育管理、市场经济理论、国际国内形势等方面的培训,通过干部培训,提高领导班子的政治业务素质和教育管理能力。 (3)、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大管理力度。健全激励机制,对师德高尚、业绩卓著的教职工予以表彰和重奖,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激励、导向、示范作用,大力实施教师培优成名工程,加大名师培养力度;健全考核机制,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测评标准,把师德师风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作为教师职务晋升、评优选模的重要依据;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认真实施教师资格认证制度,完善教师选拔任用制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大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的查处力度。 (二)、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问题 针对“一费制”收费办法和服务性收费政策宣传不广泛,服务性收费存在捆绑收费,没有完全体现学生自愿原则;课外教育活动等服务不到位;学生代管费未按时结算等问题。学校将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政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实施 “两免一补”的规定,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确保群众无反映教育乱收费信访举报,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1)、坚持依法收费。严格执行示范性高级中学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按学校类别及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收费。严格执行服务性收费办法,坚持学生自愿和按成本收取原则,无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接受服务,无强行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没有只收费不服务。无班级、教师个人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费,每期末与学生家长如实结算有关费用。 (2)、规范收费行为。推行“阳光收费”,坚持教育收费公示、收费审计、校务公开等制度,凡属教育收费都做到公开透明,学校在醒目的位置设立公示牌,所有涉及学生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都公示,所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和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上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一致。让学生家长清清楚楚地交费,学校规规距距地收费,社会明明白白地监督。 (3)、加强财务管理。学校将进一步健全教育收费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的管理。学校收费开据由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如实填写项目和金额;规范学校收费行为;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杂志、饮水就餐、统一着装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学校所有经费都纳入学校财务,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统一管理,无公款私存,不设置帐外帐,不设立小金库。 (4)、强化宣传教育。采用公务公开、网络公开、广播电视媒体公开等多种方式让社会和广大群众了解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政策,特别要加强“一费制”收费和服务性收费政策的宣传,明白合理收费和乱收费的政策界限,形成有利于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正确舆论导向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5)、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把住春秋两季入学关口,认真开展学校收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收费案件,严格按照《关于中小学乱收费行为党纪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和《关于规范教育行为的六条规定》,严肃惩处乱收费的相关责任人,并追究责任。 具体分解任务见下表: 三明一中2012年政风行风建设调查反馈及整改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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